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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春小说网 -> 武侠修真 -> 贼人休走

正文 第七十三章:贼总是要做些贼该做的事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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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李驷再一次上路的时候,他的手里是多了一样东西,那是一柄剑,一把两寸三尺四斤半的剑。

    剑身如同一汪静水,清光冷厉,吹毛断发。

    剑鞘上刻着繁密的篆文,李驷大多都看不懂,不过有一个用当今书体刻的字他还是看的懂得,那是一个藏字,就刻在剑鞘的中央。

    这个字明了这把剑的来处,它来自藏剑谷,要知道,那地方的剑都是江湖人千金难求的名剑。

    李驷不知道他手里的是这把哪一把,不过,他也不需要知道是哪一把。

    因为他并没有用这把剑的打算,他甚至没有把这剑挂在腰间,只是将它收进了一只布袋里,背在了背上。

    他是准备等到下次遇见独孤不复的时候,就把剑还回去。

    原因有两点,一是他确实不会用剑,只会拿着剑瞎挥而已,用这么好的剑着实是有些暴殄天物了。

    二是他用不起这么好的剑,因为就照他的那种挥法,这天底下应该是没有一柄剑能够撑得住几回。

    挥几次就要几千两,李驷可没有阔气到那种程度,几千两金子他拿来做什么不好,何必要如此霍霍。

    所以,在再见到独孤不复之前,李驷是不会将这柄剑拿出来的,不凭别的,就凭这把剑比他身上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要贵,要是弄坏了,他可赔不起。

    虽然他是已经欠独孤不复一柄剑了,而且那柄看起来也不会便宜,但是李驷也不是那种债多了不愁的人。

    毕竟这世上自有因果,人在江湖行走,就早晚有要还的时候。

    他可不想因为这么一两把剑就被独孤不复给惦记上了。

    可惜的是他并不知道,他是已经被独孤不复惦记上了,至于原因嘛,只能怪他自己酒后喜欢乱说话了。

    这边的李驷离开了酒楼。

    而另一边,术虎女也离开了小城。

    她是准备进入中原了,她要去找出那所谓的天下第一剑客,而且,她还要继续打听大唐江湖里各路名家的消息,并一一找他们比试一番。

    因为试探这些江湖好手的招数,也是术虎横提到过的事。

    只要是术虎横说过的,她就会尽可能去做到。

    不过虽是这么说,但是对于大唐的江湖人,术虎女也是了解甚少的。

    到现在为止,她记得,她只和一个唐人交手过。

    那还是在六年前,她受术虎横之命押送一尊金身佛像的时候。

    而那也是她剑术得成后,唯一的一次没能完成主家所命的经历。

    她还记得,那一天的天色很黑,风沙吹得很大,运送的人马出了一些问题,在半路上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然后就有一个人影穿过风沙而来。

    那人影很快,快得就好像是大漠里的灰鹰一样,上一瞬息还远在天边,下一瞬息就已经来到了眼前。

    他带着一张面巾,使得人看不清他的面目。

    术虎女第一时间拔剑迎了上去,准备拦下那人。

    但是那人太快了,她的剑根本就跟不上他,加上那天的风沙太大,队伍里又乱的很,她只能看到眼前一片人影重重,其余的就什么都看不清了。

    所以还没能过上几手,她的眼里就已经失去了那人的踪影。

    而等到她再一次看到他的时候,是他已经打开了藏着金身佛像的箱子,将佛像从里面拿了出来,转身欲走。

    情急之下,术虎女将自己手里的剑掷了过去。

    那人回头看了一眼,躲过了飞剑,但也是那一眼,让术虎女记下了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那是一双右眼下有一颗痣的眼睛,这点到现在术虎女依旧还记得。

    那次之后,她主动回主家领了两百鞭,用来让自己记住这件事。

    她的身上多了十几条疤痕,但她也再没有失败过。

    而且她保证,当她再遇到那个人的时候,她会杀了他,以此来洗去主家蒙受的羞辱。

    唐人的江湖吗

    术虎女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路,带着一些默然的神色,独自向前走去。

    脖颈间隐约的露着几条疤痕,带着几分狰狞。

    她会完成己命的,她保证。

    洛阳。

    此时的李驷是正在为自己的盘缠发愁,又在江湖上闲逛了一段时间后,他身上的钱财是差不多快用光了。

    再这样下去,要不了三天,他就要连馒头都吃不起了。

    哎,怎么办呢。

    路边的一间小茶馆里,李驷支着自己的脖子,看着路上的人来人往,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怎么说呢,像他这样为钱财苦恼的江湖人不在少数,但像他这样为钱财苦恼的成名高手却是少之又少。

    他也算是活成了一个江湖另类的了。

    要不,李驷想着,认真地横过了眼睛,将手放在了自己身后的长剑上。

    把这剑当了吧。

    藏剑谷的剑,少说也能卖一千两金子,这要是卖出去,就一辈子吃喝不愁了。

    一想到有了一千两金子之后,自己四处花天酒地的模样,李驷的眼睛就几乎变成了铜钱的颜色。

    但是随后他又闭上了眼睛,猛地摇了摇头,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
    不行不行不行,这要是被独孤不复知道了,他会杀了我的。

    尚存的一点求生欲让李驷止住了这个危险的想法。

    拿起桌上的清茶喝了一口,让自己被金子迷惑了的头脑强行冷静了下来。

    李驷又摸了摸自己的腰间,似乎是还想从那空空的腰带里再摸出几个铜板来。

    但他摸了半天,最后也只是从那里面摸出了一枚玉佩。

    那个写着盗字的玉佩。

    也许有人会问,李驷为什么总是带着这块玉佩呢,这不是和自己告诉别人自己是一个贼一样吗

    事实上李驷也不想这样,不过这枚玉佩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证明他的身份,让他做事方便一些。

    相比于认脸,江湖人更擅长认物件。

    无论是黑市还是贼窝,这枚玉佩都能让他少些麻烦,所以他才会总是带着。

    茶水前,李驷拿着这枚玉佩看了半响,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,该是有了什么决定。

    实在不行的话,大不了再做些本家的行当便是。

    他如此想道。

    无非就是麻烦一些,又要上房揭瓦,溜门撬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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