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书架 | 推荐本书 | 返回书页

青春小说网 -> 都市言情 -> 伏罪之微光

正文 第四十三章 守护(三)

上一页        返回目录        下一页

    经过检验发现,锄头上的确有死者的血液。陈璐家的血渍也属于死者。陈璐家就是第一案发现场。尘埃落定,林木带着同事去逮捕陈璐。

    陈璐看到警察过来,自动的伸出双手,等着手铐的降临。“妈妈……”常娥站在门口,眼睛瞪得溜圆。

    林木把郑伟正要拷手铐的手给按了下去,对着常娥说道“你怎么回来了?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作业忘拿了,妈妈……你要去哪里吗?”陈璐看着一脸天真的女儿,不知道怎么给她解释,她马上要去坐牢了。

    “妈妈跟叔叔们去一个地方,常娥乖乖去上学好不好?”陈璐蹲在女儿面前仔细的看着女儿的脸,给她捋了捋耳边的碎发。

    “我跟你们一起去。”常娥听完立马放下书包,拉着妈妈的手。林木看着母女二人,于心不忍只好带着常娥,一起前往警察局。

    把常娥安置给了白兰,林木带着陈璐去了审讯室。

    “我是因为他打我女儿的主意,一时冲动杀了他。那天我处理好家里之后,把他装在背篓里准备丢到更远的地方,谁知道天黑看不见摔了一跤把他滚了出去,我怕人发现,也就只有把他丢在那里了。”

    陈璐主动开口“我的丈夫,在女儿三岁的时候就得病走了,留下我们孤儿寡母。给他治病花了我们家所有的积蓄,我不知道怎么办,就走上了一条这种弯路。

    可是那个混蛋总是不给钱,我也只好喂点鸡拿去市场卖。日子也能混过去吧,乡亲们也挺照顾我的。本来想供着女儿上学,以后的日子总会好的,谁知道他竟然打起我女儿的主意了,她才九岁啊!他简直是个禽兽!”

    陈璐气得双手颤抖,脸部肌肉也在抽搐“他说出来的话太脏了,我不能让他侮辱我女儿,不可以,所以我杀了他,我犯了错……”

    “可现在没有人可以保护你女儿了。”

    陈璐仰着头,从她喉咙里发出奇怪的声音,林木知道那是悔恨交加,无可无奈。

    “同志,警察同志,我求你求求你,一定要把我女儿安置好,求你不要告诉她她妈妈是个坏人,求求你让她以后好好读书不要走上弯路……”陈璐突然边说边往桌子上磕头,身旁的警察连忙阻止,她的额头已经红了一大片。

    “你放心,我们会把她安顿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求求你了警察同志,告诉我女儿,妈妈永远都会守护她的。”陈璐泪眼朦胧,泪水逐渐模糊了她的视线。

    过了许久,林木走出审讯室,看到常娥正在吃着白兰给她买的盒饭。常娥看到林木出来,只是轻轻的问道“我们什么时候能回家?”

    “你妈妈要去办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你先跟哥哥姐姐们待在这里好不好?”

    常娥没有说话,低着头小口的刨着米饭。“妈妈被你们抓了是不是?电视上说警察是抓坏人的。”

    “常娥,你的妈妈不是坏人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不是,”常娥放下盒饭一字一句认真说道“她是我的妈妈。”

    在送常娥去福利院的路上,她不哭不闹安静地坐在副驾驶上。“警察叔叔会抓住所有的坏人吧?”

    林木心头一紧,柔声说道“会的。”

    又是一路无话,在到达福利院给院长交代了常娥的情况之后,常娥依依不舍的对林木说“叔叔,你会常来看我吗?”

    “会啊,叔叔有空就来看你。”林木蹲下来把常娥揽在怀里,这小姑娘很懂事,但也很让人心疼。

    “妈妈什么时候可以来接我?”常娥终于哭出了声,流下来的眼泪打湿了林木的衣服。

    “等小常娥长大了,懂事了,妈妈就回来了。”林木擦着常娥脸上的泪水,轻轻的拍拍她脸“要坚强。”

    常娥忽然抱住林木,哭了很久很久。林木离开很远之后,常娥都还在门口向他挥手。

    正如陈璐所说,她在某一时间确实守护了她的女儿,可也导致了又一出悲剧的上演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,总是让人琢磨不透,不讲道理。不幸的人总在深渊里挣扎,拼命的想要触碰到头顶的光亮。

    每一个人都有心里想要守护的东西,那是生活的动力,也是底线。
没看完?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,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,传给QQ/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?点此举报